历史折射出千年宿敌日本的罪恶

造成严重物质损失的产业设施破坏犯罪

朝中社平壤7月19日电 上世纪,长期非法强占朝鲜的日寇败逃时,卑鄙地干出了种种犯罪行为,以图阻碍我国人民建设新朝鲜的事业。其中也有恶意破坏我国产业设施的罪行。

日寇完全破坏兴南肥料厂(时称)的十多台压缩机等数十台重要设备、变流器等,摧毁19座水电站,炸毁了多家发电厂的电力设施和变电设施。

高原煤矿等164个煤矿和殷栗矿山等178个矿山被淹没或遭到破坏;多家铁路工厂和隧道、铁路、火车头、车皮之类的铁路运输部门的设施也惨遭破坏。

把载有炸药的火车驶到位于咸镜北道镜城郡生气岭的隧道里引爆;把罗津铁路工厂(时称)的机械设备全部扔进大海,这些都是最典型的例子。

日寇败逃时,甚至全部带走了可用的车皮。由此,解放后(1945年8月15日),我国铁路部门没有一个完整的运输手段和设施,铁路运营彻底陷于瘫痪。

当时,铁路运输部门一力承担客货运总量的90%以上,但这种情况对我国人民建设新社会的斗争和全盘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障碍。运输的困难,导致各地工厂企业难以修复,未能把产地的原料、燃料和材料及时运往消费地,工厂无法运营。

水运设施也被日寇严重破坏。战败当时,日寇在很多港口把总排水量达9.9万吨的70艘汽船等很多船只沉入海底,甚至破坏了清津港、罗津港等港口设施和用于江河运输的小规模渡口设施。

日寇残酷破坏朝鲜的产业设施,是一种恶毒的犯罪行为,目的在于不让我国人民解放后把它用做奠定政治独立的经济基础、创造新生活和改善民生的物质手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