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朝中社平壤8月20日电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第三十七次全体会议19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主持了全会。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润石、金虎哲,秘书长高吉先等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会。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事务局和相关机关的干部列席了全会。

全会议程包括:关于召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关于审议并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存款信用法、技术贸易法、多子女家庭优待法的问题等。

首先,全会一致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关于召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的决议。

接着,就由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审议的相关法律草案基本内容做了报告。

全会研究讨论上述法律草案后,一致表决通过了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政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存款信用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技术贸易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多子女家庭优待法》。(完)

www.kcna.kp (2025.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