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法院代表团出席第12届亚太地区国际法律论坛视频会议

朝中社平壤10月6日电 由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主办的第12届亚太地区国际法律论坛5日以视频会议方式举行。

以中央法院院长崔根英为团长的朝鲜中央法院代表团和中国、越南、老挝、缅甸、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院长等16个国家的代表团和代表出席了论坛。

本届论坛设“保护国际经济关系参加国的民族利益和权利的均衡”的议题,就各国在具有跨国法律关系的外国投资保护及国际运输合作中的司法活动;保障旨在缓和地区国家之间的海关制度的统一性司法活动等有关保障企业权利保护与国家司法利益之间均衡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首先,宣读了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向论坛发来的欢迎词后,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致开幕词,多位代表先后致贺词。

朝鲜代表团团长主张,本着尊重主权、平等互惠的原则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一贯立场,也是发展中国家的一致志向。

随后,各位代表先后发言。

朝鲜代表团成员谴责,美国把本国的国内法和司法制度恶意用于遏制和侵害他国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制裁活动。

他说,朝鲜为扩大和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不断完善对外经济法规,尤其外国人及外国企业投资相关法、合营合作法重新获得通过或得到修补,而且通过仲裁和审判活动,对解决企业之间的纠纷、承认和履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及仲裁裁定的工作予以关注。

他表示,朝鲜中央法院将在建立公正的国际关系秩序且依法保证国际经济关系的工作中诚实履行自己的义务,愿与亚太地区国家一道不断加强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完)

www.kcna.kp (202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