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在惠民政策下享受幸福生活

朝中社平壤12月3日电 今天(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

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惠民政策下,我国残疾人过着幸福生活,他们的权益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于2003年6月18日获得通过,于2013年11月被修补,内容更加丰富加以具体细化,因而打下了在全社会关心下能够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保护工作的法律基础。

去年9月,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利保障法获得通过。

听障人学院和视障人学院在全国正式开办,现在他们享受着普遍的12年制义务教育的好处,尽情学习、茁壮成长。

残疾人还加入朝鲜残疾人艺术协会和朝鲜残疾人体育协会等,从中获得了无限的希望,尽情施展才华。

今年,朝鲜残疾人艺术协会艺术小组员们在平壤市和地方进行巡回演出,深情展现出了他们在党和国家的残疾人保护政策下,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面貌。

2024年残疾人及爱好者运动会充满浪漫色彩,参赛人们充分显示他们通过大众体育活动磨练的体育技巧。

我国把6月18日定为残疾人日,和国际残疾人日一样安排进行纪念活动。(完)

www.kcna.kp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