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妇女权利的我国社会主义
朝中社平壤3月7日电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115周年到来之际,全国人民对全体妇女表示热烈祝贺,表彰她们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喜悦,尽心尽力支撑祖国繁荣。在朝鲜劳动党和共和国政府重视妇女的政治下,我国妇女在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享有真正的权利,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她们从中感受到巨大的人生自豪与价值。我国颁布并实施妇女权利保障法、社会主义劳动法等许多法律和造福妇女的国家及社会政策,全体妇女全面享受着自己的一切权利。
1946年7月,伟大领袖
许多妇女抚养好孩子的同时,立足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成为女性干部、妇女劳模等,深受社会和集体的尊敬。
多生孩子的妇女被推崇为母亲英雄,多产母亲及其孩子优先得到粮食和住宅等生活条件上的待遇和医疗服务。
敬爱的
这就是给妇女们全面提供生存权和平等权乃至发展权和名誉权等社会人一切权利的我国社会主义的现实。(完)
www.kcna.kp (2025.03.07.)